校長,一校之長,每位校長幾乎都是從教師出身,但畢竟校長和教師的角色不同,所必須負起的責任和義務也不同,由教師向校長邁進的路途中,或許會經歷許許多多的測驗與考核,但是,就我國的校長培訓制度上,其實有很多的不足之處,這就是我們可以像英國國立領導學院看齊之處!
在取得校長資格後,所參與的培訓制度尚未齊全,造成校長學尚未專業化的最大因素,若是有一套良好的配套措施來進行校長培訓,最重要的是校長也需要累積實際的實習經驗,也必須從國家法律上著手去建立完善的法規,並且善用校長師傅的傳承經驗學,讓真正的有能力的校長可以將畢生的寶貴本領傳承下去!
英國國立領導學院建立起很好的標竿,可以提供校長學領域的卓越的典範,國立學校領導學院從西元2000年8 月開始推動校長三法:第一、NPQH(National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for Headship)的新任校長鑑定計畫、第二、LPSH(Lead Programme for Serving Head Teachers 的初任校長的計畫、第三、HeadLamp(The Leadship and Management Programme for New Headteacher)的校長培訓計畫,這校長三法對於校長學有實質程度上的影響,希望我國假以時日學習!
2009年10月7日 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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